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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赛岐镇下浦路南侧安置地块(赛岐政府储备用地)-出让公示

· 2024-04-29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 202 4 5

经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 安政文 202 4 112 号)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用地面积

(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叫价 (万元)

总价限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24-3

赛岐镇下浦路南侧安置地块(赛岐政府储备用地)

1546.86

2.0-2.8

40

15

95

475

708

土地用途及年限

居住用地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0%-15%配置。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 企业 法人、自然人 (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 律法规另有 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 . 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可在 90日内在福安市注册登记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申请人竞得地块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 . 实行 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 竞买申请人登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业务系统-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 。进入宗地 注册登记 并按要求 竞买申请, 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过携号转网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 上传相关竞买文件, 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时前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经出让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 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 . 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 起叫价 475万元, 加价幅度为 50 万元 其整数倍,最高限制地价为 708 万元 当竞买人报价均低于最高限制地价时,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 竞价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 100平方米,每次最低竞价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买人 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无偿移交市政府, 达到 竞配建保障性住房 面积上限 1500平方米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主持人落锤宣布地块成交。无偿移交的住宅建筑面积需位于同栋同梯位的 2层及以上,户型为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竞买人需在项目第一期先行建设移交的住宅,在交地后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在第一期商品住房交房的同时同步移交政府,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竞买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竣工验收或移交政府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无偿移交的住宅总价款(按预售备案价格计算)0.1‰的违约金。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竞报面积且尽量接近,多出竞报面积的部分按预售备案价格进行结算。 拍卖出让保留底价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 4 4 29 日 8:00至202 4 5 21 日 1 6 :00前登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业务系统-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入宗地信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或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炬龙拍卖有限公司 代表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 金截止时间为 202 4 5 21 日 1 6 :00止 (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五、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1 . 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 4 4 29 日 8:00至202 4 5 21 日 1 6 :00;

2 .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 4 5 22 日上午 9:00;

3 .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福安市棠兴路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 综合 办公室

4 . 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5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现场交易活动在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 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 福建炬龙拍卖有限公司 承办。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2 . 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 . 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开发利用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宗地 建设应符合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 赛岐镇下浦路南侧安置地块(赛岐政府储备用地)项目 地块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 2023〕 421 号) 文件 的要求。

4 . 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 . 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50%的成交价款, 三个月内 全额缴清余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 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 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拍 卖成 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6.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 竞得人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依法、及时向税收征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 竞得人应当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依法、及时办理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10.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安市棠兴路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 综合 办公室

联系人: 高先生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385035567 0593-2130381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35050168620700001459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405276654978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开户单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福安市支行

账 号: 935005010011820002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福建炬龙拍卖有限公司

202 4 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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