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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