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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2022-20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

· 2022-07-01
基本信息
公示编号 GN2022-20 公示发布时间 2022-07-01 00:00: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7-0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99-12-31 00:00:00
成交公示GUID 612f5abd-a929-4e67-94fa-dbf72212c456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200065195136X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200065195136X 撤回时间
公示标题 GN2022-20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 公示类型 正常公告
公示单位 详见公告内容 修改日期 2022-07-01 00:00: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创建时间 2022-06-30 00:00:00 数据时间戳 2022-07-01 10:22:33
截止日期 2099-12-31 00:00:00 电子邮箱
宗地数量 1 行政区划 441223
联系单位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招拍挂类型 拍卖出让
招拍挂开始时间 2022-07-21 09:00:00 招拍挂结束时间 2022-07-21 09:00:00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统一交易标识码 B01-12441200065195136X-20220701-032309-4
单位地址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人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上传时间 2022-07-01 00:00:00 撤销原因 上传时间 2022-07-01 11:31:40
平台编码 SYGNZQ 重点关注 邮政编码 526300
公告源URL http://www.zqsggzy.com/zqfront/infodetail/?infoid=612f5abd-a929-4e67-94fa-dbf72212c456
公告内容

窗体顶端

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批准,受广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红线

面积(㎡)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起叫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GN2022-20

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

工业

42359.18

1.2≤容积率≤3.0

50年

1271

600

10

二、本宗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

三、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要求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同时,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新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要求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在广宁县成立公司或已在广宁县成立公司开发该宗地。未在广宁县注册公司的竞买人,可到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并申请,并以新设立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条件和建设时间要求:

(一)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环境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1、该宗地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属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2、该宗地所在地附近的主要水体有绥江及荔洞水(横山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绥江(广宁竹浆板厂-石澜大胆石)以及荔洞水(横山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该宗地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二)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的能耗标准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0.8,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千瓦时/万元)≤1500”执行。

(三)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高端仓储物流设备制造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515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30745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1230万元人民币。

(四)本宗地竞得人需与广宁县投资促进中心(广宁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签订《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五)若达不到上述规划条件要求、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将县投资促进中心会同职能部门按《广宁县横山镇荔洞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五“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约定要求和《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本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合同约定标准的,竞得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七)竞得人应当按照出让时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竞得人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将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后,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并同时完成本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的25%以上或者已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九)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网上拍卖时间:202272109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zqsggzy.com)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十、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8-8610123 8610127

(二)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0830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2022年7月1日

窗体底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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