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珠海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详细设计安全专项评估服务
标段(包)编号:2022-FW-GK-QDJT-1808/01
发标日期:2022年08月25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珠海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详细设计安全专项评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广东珠海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详细设计安全专项评估服务 |
完工期: | 详见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 | 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投产并平稳运行至今,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由一座8万m3~26.7万m3LNG运输船接卸码头和LNG接收站组成,建设规模为年处理350万吨LNG。根据功能划分,该公司厂区分为以下区域:工艺装置区、LNG储罐区、火炬区、槽车装车区、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区、外输计量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海水取排水区、码头区等。该公司码头现已建成3条LNG卸料臂、1条BOG返气臂和1台码头LNG排液罐以及配套设施,并预留了一条LNG卸料位置;一期工程已建成3座16万m3LNG全容罐、9台LNG低压泵、3台BOG低压压缩机、2台BOG高压压缩机、1台再冷凝器、5台LNG高压泵、5台开架式气化器(ORV)、1套燃料气系统、1套火炬系统、20个装车撬、4条计量回路以及配套设施等。一期工程建设时已经规划预留总图布置和管道接口位置。 广东珠海LNG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或“本项目”)在珠海LNG接收站厂区内进行扩建,由工艺部分、公用工程部分及辅助部分组成,建设5座27万方LNG储罐及其配套工艺、公辅工程设备及设施,同时二期工程需为远期工程预留用地和管道接口,并在其中3座LNG储罐(TK-T-0201F/G/H)中预留1台返装船泵泵井,为后续实现装船功能预留。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50万吨/年,二期工程扩建完成后,珠海LNG接收站的总规模达到700万吨/年,其中气态外输规模560万吨/年;液态外输规模140万吨/年。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珠海市 |
服务内容简介: | 本次安全专项评估服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成套设备的HAZOP和SIL分析工作。应完成HAZOP和SIL分析程序文件、编制HAZOP和SIL分析资料需求清单、准备会议执行文件、主持HAZOP和SIL会议、引导专家组开展HAZOP和SIL分析并完成分析报告;第二,接收站整体FGDM分析。提交FGDM程序文件、FGDM分析资料需求清单,安排具有FGDM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及专家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按照国际及国内相关标准的要求,形成FGDM分析报告,根据FGDM分析报告,更新火气系统所涉及的工艺联锁和安全联锁回路的SIL验算报告。 服务期限: HAZOP/SIL工期预计20个工作日,工期从HAZOP会议开始时间算起,HAZOP现场会议时间至少满足4个日历日,HAZOP分析会议结束后,根据HAZOP要求结合逻辑图直接开展SIL定级,SIL现场会议时间预计2个日历日,最终的会议时间,由HAZOP主席确定并得到甲方确认,具体会议时间由甲方提前7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结束后应7个工作日内完成HAZOP、SIL分析初版报告,甲方提出最终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版报告。 接收站整体FGDM分析工期预计40个工作日,开工前需召开项目开工会(会议地点由甲方指定),确认FGDM分析所需资料,现场勘查确认接收站整体设备布置情况。投标人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FGDM分析工作,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相关分析初版报告,甲方提出最终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终版报告。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3.3既往业绩: 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应用于LNG接收站的详细设计阶段HAZOP分析服务业绩和至少2项已完成的应用于LNG接收站的详细设计阶段SIL分析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业绩合同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服务完成证明文件: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3.4财务状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6人员要求: 本项目人员构成要求如下:HAZOP主席1人、SIL分析主席1人、HAZOP记录员1人、SIL分析记录员1人、FGDM分析主任工程师1人、FGDM分析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社保证明文件。 HAZOP、SIL分析主席、HAZOP、SIL分析记录员、FGDM分析主任工程师、FGDM分析工程师,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变更。投标人确定的人员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HAZOP、SIL分析主席与FGDM分析主任工程师可以同一人担任,HAZOP、SIL分析记录员与FGDM分析工程师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到2022年09月05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联系人 张清 邮箱:zhangqing@cnooc.com.cn 电话:010-84527523 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栋14-16层
联 系 人:冯建飞
电子邮箱:fengjf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756-3220585
异议受理人:孙志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300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 系 人:孙志伟
电子邮箱:sunzhw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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