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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1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项目公开遴选公告(lgfysb2023009第二次)

· 2024-01-17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12月25日对儿童输尿管镜6/7.5、儿童输尿管镜4.5/6.5两个项目(详见附件1)发布遴选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二次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许可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1月23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3.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

4.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导致专家无法找到相关评审资料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因临床急需,如第二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三家,我院将转为直接议价或谈判采购。

7.评标方法:公开遴选项目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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