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告字[2022]22号
经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明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N2021-21 | 宁明县城中镇边境贸易合作区 | 11350.85 | 工业用地 | ≤2.0且≥0.7 | ≤50且≥30 | ≤20 | ≤24 | 50 | 225 | 1 | 225 |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地块挂牌出让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3日,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明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获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7:00时(以到帐为准)。
2、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宁明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挂牌时间为:
N2021-21号地块:2022年7月27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8月5日16时00分 。
五、出让地块的其他要求事项
N2021-21地块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按《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崇政办规[2019]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土地以现状出让,电线、光缆等地上地下附着物设施需要搬移或拆除的,由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协商,费用自理。
六、其他说明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由有意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
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卢女士
联系电话:0771-8636889、0771-7828959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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