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倒置相差显微镜、细胞培养箱等4项1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许可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12月23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3.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3。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导致专家无法找到相关评审资料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6.采购方式:院内自行采购。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5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9.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4)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10.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设备清单
2.技术参数
3.评分标准
4.投标文件格式
5.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一:1.设备清单
附件二:2.技术参数
附件三:3.评分标准
附件四:4.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五:5.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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