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中心幼儿园(含八村分园)
关于选聘新增和维修监控设施设备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中心幼儿园及八村分园的校园安全管理,完善校园监控覆盖体系,保障师幼人身安全与校园财产安全,现需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新增监控设施设备和维修监控设施设备项目的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中心幼儿园(含八村分园)新增监控设施设备和维修监控设施设备项目
(二)项目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中心幼儿园园内及八村分园园内(具体施工区域以现场勘查确认的范围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增监控设施设备:需根据校园安全防控需求,中心园在幼儿园6间教室阳台、音体室、手工坊、图书室等关键区域新增13个高清监控设备,八村分园在新扩建场地、二楼综合室与图书室等区域安装6个高清监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显示器、交换机、线缆及辅材等;所有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且需与幼儿园现有监控系统兼容(若有),确保新增设备接入后可实现统一管理与画面调取。
维修监控设施设备:对幼儿园(含八村分园)现有故障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与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故障摄像头、更换损坏的线缆与接口、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录像设备等;维修后需确保所有监控设备功能正常,画面清晰,可满足24小时稳定运行需求且达公安部门要求视频存储达90天要求。
(四)招标控制价金额(超过此金额报价无效)
预算资金为:5.8万元
二、应聘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监控设备销售、安装或维修相关业务。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至少1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2年及以上)的技术人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能够提供监控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若涉及设备采购),且承诺对施工质量负责,提供至少1年的售后保修服务,新增摄像头最少达400万元像素要求,新增设备需提供至少3年免费保修服务(除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外)或提供厂家免费保修承诺函(盖章)。
三、评估方式
幼儿园将组织评估小组,从以下维度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合作对象:
(一)资质合规性(30%)
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的完整性与有效性(15分)。
2.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维修案例说明(15分)。
(二)维修技术能力(30%)
1.维修方案合理性及技术可行性(15分)
文章推荐: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6-2028年度办公场地物业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