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①厂区: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门窗、屋顶防水、构建筑物墙面翻新、构建筑物地面及墙面维修服务,设备、设备框架、管道、围栏等的防腐、保温服务,厂区内标识标线、标牌等的制作安装服务,厂区道路、路沿石、花砖、围墙等的维护、新建、维修、改造服务,厂区各类沟渠(含电缆沟)疏通、新建、维修、改造服务,各类平台、围栏等的新建、更换、维修、改造服务,自来水管线、渗滤液管线、地上/地下管网等的疏通、新建、更换、维修、改造服务,各类管道、直接、三通、阀门等的安装、更换,各类雨棚的搭建、拆卸,脚手架、钢管架的搭建、拆除,卫生间及浴室设施检修维护服务,环氧地面的维护维修服务,其他零星新建、维修、改造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②行政办公区:办公区墙面、地面、屋面、门窗、厕所、水电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③本项目预估价为60万元(含税价)。比选控制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配套的相关文件计算后价格的100%(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总工期:暂定1年,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洪黄大道65号 。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其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注:例如要求2022、2023、2024年无连续亏损,比选申请人2022、2023亏损或2023、2024或2022、2023、2024亏损,均不符合财务要求。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3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零星维修施工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文章推荐:
酒泉市“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