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平方米) | 不动产单元码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马土让2025-33号 | 郑蒲港新区2025-3号工业用地 | 位于新区红光路与望江三路交叉口东北角 | 80430.32(约120.65亩) | 340523103208GB00340W00000000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十≤绿地率≤百分之十五 | 1135(约9.40万元/亩) | 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 1135 | 建设 工期24个月 |
1.该宗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马鞍山市深化标准地改革(2.0版)的实施意见>》(马政办秘【2021】92号)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产业类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关于马鞍山市深化标准地改革(2.0版)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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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土出让告字(2025)第40号(郑蒲港新区2025-3号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