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己由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龙江化工公司2025年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备案的批复》黑产投发【2025】2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动力站(1×60t/h 燃气蒸汽锅炉,包括配套的给水、烟风系统等附属设施)一个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新增配套管线工程。
2.3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0日建成中交,达到投用条件。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工程施工工作(不含锅炉安装)直至工程交接、生产开车、竣工验收,同时包括一切为实现本项目目标所做的修改和补充。具体负责建筑安装施工(含拆除),采购界面内的物资采购,所有设备材料交付至施工现场的卸车、倒运、进场验证、保管、单机试运,配合联合试运转、投料试车、验收、保运,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全过程的工作。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有效期内)。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状态正常。
3.3财务要求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近三年净现金流及利润均为正值。提供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2024年财务年报)。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类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5.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截图)。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网站截图)。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与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无农民工欠薪案件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投标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齐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3.8.2其中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8.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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