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第2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G202412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 开发 期限 (月)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 出让金 支付方式 |
1 | G202412地块 | 位于南陵经济开发区洪湖地块,东至洪湖水系,南至规划空地,西至洪湖路,北至省道S460 | 81914.62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行政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用地占比≤7%; 行政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建筑面积占比≤15%; 绿地率≤15%。 投资强度≥150万元/亩; 行业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2吨标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10947万元/吨。 | 50 | 12 | 1671.06 | 1671.06 | 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
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须符合《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规划指标、准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排放增加值等详见附表,环保要求应符合南陵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其他相关投资建设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已根据该地块的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等指标,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具体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地块内投资建设事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6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