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电池测试仪(恒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UCG20242192EQ
二、项目名称:电池测试仪(恒温)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320,000.00元(人民币)。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4年08月17日起至2024年08月27日14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bidding.szu.edu.cn)或深圳大学采购网站(bid.szu.edu.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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